水中石油類測定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水質的石油污染監(jiān)測和調查工作中統(tǒng)一量值和數(shù)據(jù)的準確一致而研制的標準物質。用于測定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類的紫外分光光度計,在檢定合格,儀器穩(wěn)定的前提下,該標準物質的再現(xiàn)性較好。 一、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采用礦物油為原料,以高純正己烷為溶劑,采用重量法準確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家實驗室聯(lián)合定值,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對本批次標準物質和質量控制對照樣品進行比對,核驗配制值。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mg/L) | 不確定度(%)(k=2) | 基體(V/V) | BW902301-1000-B | 正己烷中石油類標準物質 | 1000 | 3% | 正己烷 |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由稱量不確定度,容量配制不確定度,定值單位分析測量不確定度等合成。 |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wěn)定性考察 依據(jù)JJF1343-2012[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tǒng)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穩(wěn)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wěn)定性良好。 本標準物質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三年, 研制單位將繼續(xù)跟蹤監(jiān)測該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有效期內如發(fā)現(xiàn)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五、包裝、運輸和貯存、使用及注意事項 1.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用硼硅酸鹽玻璃安瓿瓶包裝,約10mL/支,移取或稀釋時請以移液管量取為準。 2.運輸和貯存: 常溫運輸,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冷藏和避光條件下貯存。 3.使用: 啟封前于室溫(20±3°C)平衡,并充分搖勻。安瓿瓶一經打開,應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為標準物質使用。
六、適用范圍(本標準溶液適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標準) HJ970-2018[水質石油類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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